《s365国网公司健步走app_365体育投注3_365bet手机体育投注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
一、修订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和促进历史文化街区运营管理健康有序发展,结合历史文化街区运营实际情况,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印发《s365国网公司健步走app_365体育投注3_365bet手机体育投注市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规〔2022〕3号)。
二、修订内容
修订后的办法共分为八章二十一条,包括总则、租赁业态要求、招租方式、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安全管理责任、监管机制和法律责任及附则。
(一)增加续租条件
为确保历史文化街区内高品质主力商户与街区共同良性成长,在原可申请续租的条件中增加“街区优质承租方”。
(二)延长租赁期限
为鼓励街区内承租方加大街区运营项目的投入,将一级企业审批的租赁期限由10年延长至12年;确需超过12年的,应当报市政府批准,且租赁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
(三)调整租金优惠条件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对从事文化产业且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视具体情况在中标租金基础上给予租金下浮优惠,享受租金下浮优惠的建筑面积按承租商铺(院落)总建筑面积的20%计,且享受优惠的面积不超过300平方米,超出部分按中标租金计取。
(四)增加监管措施
为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国有房屋监管,出租方定期对承租方的租赁履约、安全防火等多方面实施动态评估,并纳入承租方履约档案。
(五)明确参照执行范围
鉴于原办法仅适用于由市政府核定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新办法明确五城区内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特色历史文化街区及零星保留建筑等的租赁行为可参照本办法执行,长乐区及各县(区)、高新区可参照本办法制订相关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