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推新一轮经济创新十二条
为贯彻落实全市创新大会精神对接全市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项政策,鼓楼区相继发布了十二项区级优惠配套政策。鼓楼区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推动鼓楼区新一轮经济创新发展十二项政策的通知》日前下发,将有多项政策助推经济创新,内容涉及楼宇经济、养老、家政等多个领域。
在鼓楼区级总部政策方面,经认定的新引进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企业,自认定起五年内,前2年按企业其年度缴纳入库税收的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80%予以奖励,后3年按企业区级地方留成部分的4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同时,经认定的现有综合型和职能型总部企业,本年度比上年度对区级地方留成部分新增20%以内,按增量的60%给予奖励;新增20%至50%部分,按增量的70%给予奖励;新增50%以上部分,按增量的80%给予奖励。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另外,总部企业还可享受用电、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子女入学等多项补贴。
在扶持科技创新企业方面,对新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认定的省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奖励,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同时,还将对新获得国家科技奖一、二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辖区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省科技一、二、三等奖第一完成单位的辖区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对新获得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在楼宇经济方面,将对改造提升现有商务楼宇基础设施奖励。对现有商务楼宇配套停车位不能满足需求,自行新建立体或地下公共停车场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每个停车位给予出资方资金补助1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增加或改造楼宇办公区的电梯,每增加或更换一部,给予出资方该电梯更新改造款30%的资金补助,单部电梯不超过10万元。
在家政方面,2017年起,鼓楼区将对家政服务企业实现年营业额1000万元到3000万元(含3000万元),将一次性奖励10万元;实现年营业额3000万元到6000万元(含6000万元),一次性奖励20万元;实现年营业额6000万元到8000万元(含8000万元),将一次性奖励30万元;实现年营业额8000万元到1亿元(含1亿元),将一次性奖励40万元;当年完成营业额在1亿元以上,将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在养老方面,鼓楼区鼓励养老企业进驻社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经认定符合标准,给予一次性开办奖励。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上,给予5万元;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上,给予10万元;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给予20万元。对新建养老机构、核定床位50张及以上:用房属自建,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10000元;用房属租赁(租期5年以上),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5000元,分5年拨付。